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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在台灣登記結婚後回馬來西亞補辦 

 

 

 

 

第一步 : 申請良民證 ( 馬方)

 

 

良民證申請是給予需要在台灣辦居留者

 

 

 

一開始先線上填妥資料: http://www.kln.gov.my/web/guest/home  , 到QUICK LINKS點選LETTER OF GOOD CONDUCT.先建立一個新帳號,然後填寫資料和上傳一張小於300KB的護照照片,呈交表格後,列印有號碼的條據。大概7-8天後再次登入帳號查尋STATUS是否已更新為CERTIFICATE IS READY FOR COLLECTION,如已顯示代表你隨時可以去領件。 如超過一個月還沒收到通知,請打電話到MOFA詢問喔

 

 

接下來就帶著身份證正本和附有號碼的條據到MOFA (如你住在砂勞越或沙巴或吉隆坡)這三個地方的MOFA都可以申請或領良民證噢⋯⋯因爲偶是砂勞越長大滴、所以我是在古晉領取的..而且很迅速的就領好嘍~ 

 

 

在古晉的MOFA 是無需換取通行證的,直接搭電梯到14 樓就是了。會看到Bahagian konsular/Consular Division部門,到櫃台跟那人說要領良民證,他會問你要您的身份證正本跟條據然後他會叫你稍等一下。。大概過了10分鐘,繳20馬幣他會給你收據和良民證 (記的檢查名字,護照號碼,日期 和所有資料全部都正確),如全部正確無誤,就可以拿回家翻譯成中文譯本了。中文譯本可用手寫或電腦列印哦     (有需要良民證中文譯本的請跟我說哦)

 

良民證有效期為三個月(良民證上有載明

 

 

 

MOFA KUCHING 古晉外交部

Sarawak Regional Offic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laysia,
Level 14, Bangunan Sultan Iskandar,
Jalan Simpang Tiga,
93300
Kuching, Sarawak. Tel: 6082-236146

服務時間 : 星期一 到 星期四 早上8.30 - 下午 4.00 ( 中午不休) , 星期五 早上 8.30 - 中午12.00 下午2.45-下午4.00

 

 

MOFA PUTRAJAYA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laysia )吉隆坡外交部

Wisma Putra,No 1, Jalan Wisma Putra,Precint 2,62602 Putrajaya .   Tel: 603-88874000

服務時間 : 星期一 到 星期四 早上8.30 - 下午 4.00 ( 中午不休) , 星期五 早上 8.30 - 中午12.00 下午2.45-下午4.00

 

 

 

第二步 : 申請單身證 (馬方)

 

申請單身證明我是到吉隆坡辦的。。

 

到注冊局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 簡稱JPN

No 20, Persiaran Perdana, Presint 2 ,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551 Wilayah Persekutuan Putrajaya.    Tel : 603-80008000

服務時間 : 星期一到星期五 早上7.30 到 下午 5.30 , 星期六 早上9.00 到 下午2.00

 

 

準備好  馬方身份證正本和影印本各一份 , 台方姓名,護照號碼,出生日期 ( 填表格時需要) , 台方護照影印本一份(照片簽名印同一頁)

 

 

到JPN 2樓 ( Perkahwinan) 部門 婚姻注冊單位 1 號櫃台跟工作人員說你要申請單身證明,他就會給你一份宣誓表格填寫。填寫好後就到樓下 1 樓 的 ( Bersumpah ) 宣誓室櫃台拿號碼。。。號碼輪到你時就把已填寫好的宣誓表格拿給宣誓官和RM 4. 等宣誓官蓋好章後,就倒回2樓剛才那個婚姻注冊部門 1 號櫃台跟他說你已宣誓好了然後給你個號碼等待。輪到你後就把宣誓表格交給指定的櫃台人員和 RM 5. 然後繼續等待櫃台人員幫你用單身證明,拿到單身證明後檢查所有資料無誤就可以離開了。同樣的單身證也需要翻譯成中文譯本哦。。 (有需要單身證明中文譯本的請跟我說哦)

 

單身證明有效期為150天

 

 

 

 

 

第三步 : 複驗單身證明和良民證

 

 

到 MOFA Putrajaya 吉隆坡外交部 

Wisma Putra,No 1, Jalan Wisma Putra,Precint 2,62602 Putrajaya .   Tel: 603-88874000

服務時間 : 星期一 到 星期四 早上8.30 - 下午 4.00 ( 中午不休) , 星期五 早上 8.30 - 中午12.00 下午2.45-下午4.00

 

 

帶著 中/英文版的單身證明 和 中/英文版的良民證 

 

 

到了外交部大門外亭子 , 跟官員說你要驗證 (Endorsement) , 交出身份證或駕照(我壓駕照,怕等等會要用到身份證)換取通行證。 進去後到 Bahagian Konsular / Consular Division 櫃台 告訴他你要幹嘛,他會先檢查看你要驗證的文件是否正確再給你號碼。。(很不幸運的他跟我說我的單身證和良民證中文譯本不可以自己翻譯,必需到法院找翻譯員翻。。。XX的。。結果我有坐計程車到法院去找翻譯員MR.LIM翻。。花了RM60兩份)其實中文譯本根本不需要給外交部驗證 再坐計程車回到MOFA,這次他查看了馬上就給我號碼了。。等到輪到你時,把中/英文版的單身證明 和 中/英文版的良民證 呈上後留著號碼繼續等待,等號碼再次顯示後就到櫃台繳RM40便拿回單身證和良民證就可以離開了。。(記得檢查都有蓋章) 

 

 

 

 

第四步 : 再次複驗單身證明、良民證和順便申請停留簽證

 

 

 到 TECO  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簡稱TECO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Kuala Lumpur
Tel : 03-21614439, 21615508
Fax : 03-21610969

收件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發件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15:30~16:30

 

 

 

 

文件驗證需準備 :

馬方身分證正本和影本一份(正反面,印在同頁), 台方護照影本一份(照片及簽名頁,印在同頁), 中/英文單身證正本 , 中/英文單身證影本各一份(有蓋章的部分一併影印),中/英文良民證正本 , 中/英文良民證影本各一份(有蓋章的部分一併影印)

 

 

申請停留簽證需準備:

馬方身分證正本和影本一份(正反面,印在同頁), 馬方護照正本和影本一份 , 台方國際護照、身份證影本一份(照片及簽名頁,印在同頁), 台方中版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  中/英文版馬方良民證影本各一份 , 中/英文版馬方單身證明影本各一份  , 2 吋白底護照照片2張 , 網上下載列印已填妥的簽證申請表格 , 台方給馬方的邀請函 

 

 

 

在樓下登記說要七樓,到七樓後跟坐在門口的管理員說要驗證你所拿的資料和申請停留簽證,然後他叫叫你填寫申請表格+拿號碼 或申請簽證)

號碼顯示後到櫃檯提交資料和她們所需要的影印文件,驗證費用一份RM63,四份共RM252,三個工作天后取件“星期三下午領件”。如果不想 等太久可以速件,一份多加RM32 x 4 = RM128,總共RM380當天下午取件好貴丫〜

再去拿個號碼,同樣的號碼顯示後到櫃檯提交申請停留簽證的資料,費用是單次停留簽證RM212,如不想等太久可以速件,多加RM106,共RM318當天下午取件...因為我隔天就飛去台灣,所以兩樣我都辦速件.....燒了不少錢

 

 

 

 下午3.30到下午5.30是取件時間噢⋯⋯到了一樣七樓取.拿著收據排隊、輪到你時把收據給工作人員、(申請停留簽證的就會把護照還給你)記得檢查看看簽證資料是否正確.因為我是要到台灣登記後就辦居留、所以停留簽證必需是沒有注明不得加簽NO EXTENSIONS 字的.此簽證為60天可延期的停留簽證,到台灣後才能轉去居留證。

 

晴天霹靂的事發生了⋯⋯⋯在領文件驗證時、工作人員跟我說我的中文譯本單身證明有一段落沒翻譯到😨😰、怎麼可能翻譯員會沒翻譯到一段~怎麼可能~唉!或許自己也有疏乎相信那個翻譯員和自己沒檢查清楚...當下就急了、怎麼辦呢?!我明早就飛台灣了~來不及重新翻譯再去驗證了....

 

還好在向工作人員求助後、她讓我用手寫(還給我範例参考)真的很慶幸工作人員的寬宏大量..寫好後交回給工作人員拿去蓋章驗證.我是最後一個領的,在等待的其間、原來也有人和我一樣有段沒翻譯到、可見這位翻譯員MR.LIM要多注意一下了噢⋯⋯

最終還是順利的取得驗證好的良民證和單身證明~

 

 

 

 

 

以下是先在台灣登記後直接辦居留再回馬來西亞補辦的

 

 

 

入境15天內必須申請居留證,體檢報告最快的醫院8天可領,有些好像要10-12天才可領。所以,建議抵達台灣第二天就去做體檢 。因為60天停留簽證你需要完成體檢合格,註冊結婚,辦理居留證(等待家訪,家訪後等待通知合格或領取通知)時間上如果來不及,就是做完家訪後,在等待通知其間你的60天停留簽證到期前10-13天到移民署可辦免費延期。

 

 

 

 

第一步:體檢

 

 

需準備的資料:馬方護照正本 , 照片3張(只要人頭照片就可以)

 

到台灣後如果是持有60天停留台灣簽證且沒有註明不得延期的朋友就可以直接到衛生署指定的醫院做體檢(http://www.cdc.gov.tw/info.aspx?treeid= aa2d4b06c27690e6&nowtreeid = e2e03c52598cd5f6&tid = FE2A4655E9F73411)。

 

 

我是到馬階醫院做體檢噢〜

 

 

做健檢前先別上大號,到醫院的體檢部門先領個號碼,號碼顯示後直接到櫃檯說是辦理(依親居留體檢)或(外籍人士健檢)然後護士會給你表格填寫和向你索取3張照片,健檢費用為NT1920,如果沒有德國麻疹抗體必須注射麻疹“醫院會給予通知”,注射麻疹費用為NT 720.護士小姐用好資料後就要開始你任務了。有:抽血,照X光,醫生問診,驗大便“把小瓶子帶到廁所裝上半瓶自己的。完成任務後就可以回家,8天后領件。

 

 

 

 

 

第二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入戶口(雙方親自辦理)

 


可先上網查詢或到任何“戶政事務所”即可辦結婚登記,流程簡單快速。

戶政事務所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7:30

 

 

 

需準備的資料有:結婚書約一份“表格可在戶政網站下載影印http://gushan-hr.kcg.gov.tw/SerDownload.aspx或到戶政領取”, 中/單身證正本#雙方護照正本#台方身分證正本 , 戶口名簿(沒有戶口名簿也沒關係,事後戶政事務所會通知戶長去更新戶口名簿)

 

 

可以先把結婚書約填寫完,然後找兩位21歲以上台灣籍朋友或親人籤上大名或者蓋章以作見證“登記當天見證人無需出席”結婚書約可準備三份一份,男女雙方可各收一份)

 

 

 

順便申請所需的文件:
英文結婚證明書一份
全戶戶籍謄本一份“申請依親居留時用,如不需要辦居留證這就省略無須申請”
個人戶籍謄本一份“申請依親居留時用,如果不要就省略無須申請”
新的戶口名簿
換領國民身分證
台方出生證明一份(可在戶政申請傳真版NT10或出生的醫院)

 

 

 

 

第三步:申辦依親居留證

 

可先上網查詢然後打電話到內政部移民署詢問清楚,流程簡單快速!

 

有一點不同的是馬方過後要住在台灣的地址,如不是台方的戶籍地,則必須出示居住地證明或租賃證明。也就是我(馬方)過後是住在我先生(台方)戶籍地外的房子,此房子看是你親戚或父母親所有,就要請附上聲明書,讓移民署知道這間房子過後會讓你居住。如台方在台為租房,那就得提供租賃證明給移民署。

 

 

 

所需準備的資料:馬方護照正本和影本一份(最後入境及停留簽頁影印在同一頁一份), 馬方驗身報告 , 馬方中/英文版良民證 , 馬方照片1張(只要人頭照片就可以), 台方身分證正本和影本一份 , 居住地證明或租賃證明影本一份

 

 

 

到服務台告訴工作人員說要辦依親居留然後拿去申請表格,填好再持號碼等待就可以了。一年居留費用NT 3200,完成後就可以回家了,等待家訪“這段時期不得出境至到拿到居留證“

等待大概一星期後,內政部移民署專勤隊就到家查訪了。。如果剛好你或家裡都沒人的話,專勤隊會給你一張查訪未遇通知單告知您必需在他給的期限前親自聯繫查訪

人員或到專勤隊接受訪查詢問。

 

受訪內容就是移民書專勤隊人員會問一些問題,例如 : 你先生/太太的資料,拍拍你的衣櫃,鞋櫃,你的日常用品(保養品,化妝品之類的)說是留證。還會叫你直接打給你公公或婆婆,但剛好我婆婆沒接。。。

現在我還在等待通知是否已通過或領件哦。。。。

 

 

 

 

 

等待了12天

 

 

我先生接到移民署打來通知說“你太太(就是我)的居留證可以領了耶耶耶~~太開熏了。。。

於是就趕快到移民署領證了。。領證程序很簡單,記得把收據和護照正本帶去,到領證處交給官員說領證。。大概不到5分鐘就領到嘍。

 

 

領到居留證後就可以開始找工作或做你想做的事了~ (別忘了半年內回馬來西亞補辦哦。。逾期會被罰款滴

居留證前面有紅色的字注明 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

 

初領居留證只有1年,期滿前30天去辦延期即可。

 

 

以下是外籍配偶初次在台居留”法令及福利資源“應注意事項及相關權益

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噢

  

  

 

 

 

 

 

 

 

p/s : 可提供 良明證 和 單身證明 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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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蠍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